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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加训同志带队对恩施州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发布时间:2013-05-13 11:1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根据国家局要求,湖北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开展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察。5月8日至12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同志带队对恩施州进行了专项监察。

检查组重点监查了建始县和恩施市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听取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和规章制度等资料,并深入建始县银智煤矿、天鹅池煤矿和恩施市平锦煤矿、前龙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恩施州及建始县、恩施市近年来在煤矿安全上所做的工作,尤其是在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上开展了一些有特色的工作。恩施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复工复产审查批准工作由原来的县(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提升为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把关,并将《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学习和落实不好的,一律取消验收资格,为复工后的煤矿安全上了一道保险,有效地督促煤矿企业整改安全隐患,遏制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建始县、恩施市都分片对煤矿职工进行了全员培训,两县市在复工复产中都没有发生事故。

对个别煤矿存在的管理滑坡,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不到位的矿井,检查组给予了经济处罚。

黄加训副局长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营造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浓厚氛围,做到“三强化三着重”。一是强化打非治违,着重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强化现场执法,着重搞好巩固和发展,防治办矿水平滑坡;三是强化基础管理,着重对安全管理引起重视,对软件建设逐步规范。

恩施州副州长张宇与检查组进行会谈并交换了意见,恩施州安监局局长龙世奎,副局长谢华平陪同检查。建始县、恩施市政府领导参与了检查并汇报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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