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党组书记、局长对十堰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1-04-22 10:02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委会有关加强煤矿节后复工指导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示范矿井建设,提高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能力,4月18日至22日,湖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到十堰市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和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听取了十堰市和竹溪县安监局关于煤矿复工、示范矿井建设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竹溪县轿顶山煤矿和石滚坪煤矿的示范矿井建设情况。在现场检查石滚坪煤矿时,附近7家煤矿的业主一起参与了检查,并就煤矿安全管理进行了座谈交流。
 

 

近年来十堰市及竹溪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管严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没有发生煤矿死亡事故。党组书记、局长对十堰市和竹溪县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非常不容易:一是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二是安监部门工作务实,富有创新,将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法规等汇编成册,传递到了每一个煤矿企业;三是煤矿安全生产效果明显,全面完成了煤矿整顿关闭任务,非法生产和非法煤矿得到有效遏制,办矿水平明显提高,示范矿井建设稳步推进,安全效果整体趋好。他同时指出,十堰市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安全隐患还比较突出、示范矿井建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他要求,一是要加强隐患整改,继续加大示范矿井建设力度。要把两矿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所有煤矿,组织各矿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全力搞好隐患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二是要扶持强矿,淘汰落后和资源差的煤矿;三是煤矿企业要做到三要:要生产,要发展,要有效益,三不要:不要乱采滥挖,不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要出安全事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