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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巴东县金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家煤矿二号井“7•2”较大瓦斯事故调查

发布时间:2013-07-05 11:07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2013年7月2日22时30分,巴东县金富矿业公司新家煤矿二号井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伤者救治和事故调查工作,认真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结合此次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透水安全大排查,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湖北煤监局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黄加训、彭富刚先后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湖北煤监局牵头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7月5日上午,调查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会议听取了巴东县政府关于新家煤矿二号井“7.2”瓦斯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汇报,宣布了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事故调查组组长、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要求,事故调查组成员要依法履职、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团结协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诚信公正地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要深刻反思事故、切实吸取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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