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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马河镇碗厂沟煤矿“10•29”较大水害事故通报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3-11-25 10:54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11月24日,荆门市马河镇关庙岗村碗厂沟煤矿“10·29”较大水害事故通报会在东宝区召开。
10月29日,碗厂沟煤矿在矿井超层越界区域违规采煤,未实施探放水作业,放炮揭穿一条与鱼塘连通的老巷,发生透水事故,被困5人,经各方救援,10月31日救出2人生还,最后造成3人死亡。
11月19日,成立了由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为组长,荆门市政府副秘书长唐兴杰、荆门市安监局局长刘德舜为副组长的事故调查组,组织湖北煤监局,省安监局,荆门市安监局、经信委、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为成员单位,邀请荆门市检察院参加,召开了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对事故展开调查。
在通报会上,事故调查组组长、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充分肯定了荆门市、东宝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现场指挥,各部门齐心协力,确保了救援取得成功。
彭富刚同志指出,碗厂沟煤矿“10·29”事故,性质恶劣,问题突出,煤矿长期超层越界开采,未执行探放水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部门监管打击不力。导致荆门市在继2008年李家洲“5·7”、2011年天台山一号井“9·9”两起水害事故之后,又发生一起同样性质的水害事故,同一地区发生3起同类事故,充分反映了事故教训没有认真吸取,防范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彭富刚同志强调: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把煤炭当产业来做;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二是监管部门要勇于担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突出重点,查大隐患、防大事故。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不能“一封了之”;加强日常监管,文书不能“一下了之”;坚持守土有责,不能“听之任之”。三是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上要重视,行动上要落实;要扩能技改,提高办矿水平,大力推进“六化”建设,全面提高煤矿办矿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东宝区人民政府区长孔智勇同志表示,要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痛下决心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企业基础薄弱、监管不规范的问题。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唐兴杰主持通报会。调查组全体人员,以及东宝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涉煤乡、镇政府等负责人参加了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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