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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富刚同志带队对阳新县煤矿节后复工复产进行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4-05-07 10:3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为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专项督查, 54日至5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同志带队对阳新县煤矿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本次重点督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六大系统建设等情况。督查组检查了洋港镇金字煤矿、南大煤矿、复兴煤矿和庄屋煤矿等4个煤矿的情况,听取了阳新县安监局煤矿安全工作汇报,并就有关情况交换了意见。
 
彭富刚同志充分肯定了阳新县近年来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一是加大了“打非治违”工作力度,2011年以来县政府多次组织专班对非法采煤点进行了炸封。二是实行了包保责任制,阳新县在全县建立了6个安监站,巡查防控常态化。三是煤矿安全状况不断好转,近年来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他同时指出,阳新县煤矿还存在着矿井开采秩序混乱、办矿水平和理念落后、煤矿证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对下一步工作彭富刚副局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重温领导讲话,强化红线意识。二是要认真学习国办发99号和鄂政办发25号文件精神,谋划阳新县煤矿的下一步发展规划。三是要严格审查,继续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四是要突出灾害防治,规范煤矿开采秩序,防止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
黄石市安监局副局长徐天刚,阳新县副县长魏强等同志陪同参加了此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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