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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富刚同志带队对咸宁市煤矿“查隐患、促整改、降事故”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发布时间:2014-11-22 10:1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彭富刚同志带队对咸宁市煤矿
“查隐患、促整改、降事故”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2014年11月19-21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带队对咸宁市煤矿“查隐患、促整改、降事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咸宁市及通山县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通山县安委会及安监局相关文件资料和执法档案,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与通山县政府交换了意见。对横石煤矿和程许煤矿开展了监察执法,下达执法文书4份,指出事故隐患18条,责令程许煤矿停止建设,并制定、落实停建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按规定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技术改造建设
彭富刚同志肯定了通山县在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克难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煤炭行业面临的经济形势,指出通山县煤矿仍然存在基础条件薄弱、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办矿水平不高、技改工作缓慢等问题。强调地方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一要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加强监管执法,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二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精神做好政策引导,对无资源、无技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尽早作出关闭决定;三要帮助煤矿企业分析形势,理性思考,科学规划,慎重决策;四要继续开展煤矿“查隐患、促整改、降事故”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
 咸宁市安办主任、安监局副局长邢一鸣、通山县副县长石聪、安监局局长江仁维陪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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