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湖北省第一批次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4-12-24 10:0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12月22日,湖北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冯国祥同志带领省级第42排查小组深入恩施州建始县新场垭煤矿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这标志着我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式启动。
冯国祥同志对参与排查工作的同志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坚持工作质量。坚持排查质量与效果至上,排查时间必须服从排查任务、排查报告必须服从排查实际,力戒消极应付,更不得走形式、走过场。二是确保人身安全。要求排查工作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下井排查的所有同志要听从统一指挥,井下每个小组要由一名专业救护队员和熟悉本矿井下情况的安全员带路,在专业救护队人员排查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检查,确保排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参加排查工作的每名同志必须严格执行“两不”,即不提与隐患排查治理无关的任何要求、不给企业增加任何经济负担。参与排查工作的专家及救护队员相关费用严格按照省安委会文件执行。
据悉,本次集中排查将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工作组将首先检查矿井的资料,熟悉矿井的情况;再下井检查各个生产系统和灾害治理情况,检查结束后按照“一矿一案、一矿一策”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同时开展排查的还有湖北煤监局带队的第43、59和70排查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