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彭富刚带队督导咸宁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10 09:34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2015年4月8-10日,根据《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调研的通知》(鄂煤监察〔2015〕3号)安排,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带队对咸宁赤壁市、通山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督导组听取了赤壁市和通山县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交换了意见。督导调研期间,彭富刚一行深入叶家山、老虎槽煤矿进行检查,暗查暗访了陈成煤矿,并采取一对一的谈话方式,与3家煤矿矿长进行了谈心对话。
 
彭富刚充分肯定了赤壁市和通山县在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全面分析了当前煤炭行业面临的经济形势,指出赤壁市和通山县煤矿仍然存在基础条件薄弱、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办矿水平不高、技改工作缓慢等问题。
他强调,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当前政策形势,坚守红线,守住底线;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加强监管执法,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二要帮助煤矿企业分析形势和政策,理性思考,慎重决策,科学谋划未来发展方向;三要继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四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精神,做好政策引导,对无资源、无技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尽早作出关闭决定。
 咸宁市安监局副局长沈斌、通山县副县长石聪、安监局局长江仁维、赤壁市安监局局长程江海等人陪同检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