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彭富刚带队检查长阳县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1 08:24 来源:事故调查处 点击次数:

3月13-17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彭富刚带队,会同宜昌市安监局对长阳县节后煤矿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检查组先后抽查了长阳县马燕山煤矿、白果坪煤矿等4家矿井,共查处安全隐患31条,要求有关企业按照“五定”原则,逐条落实整改,对隐患实现闭环管理。检查组肯定了长阳县在煤矿安全管理及复工复产方面所做的工作,要求长阳县继续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713号)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彭富刚强调,节后以来,全国接连发生了多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抓好当前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

彭富刚要求,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鄂安办〔201713号复工复产文件要求,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检自查,全面排查矿井安全隐患,重点突出对水害、瓦斯等重大致灾隐患的管控防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禁借整改之名私自生产、超层越界生产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