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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5 10:40 来源:综合处 点击次数: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鄂煤监察〔2012〕68号

转发《关于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总结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经验,更好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费 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现转发给你 们,结合我省实际,为全面了解我省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原国有改制企业,以企业为单位在3月20日前上报。

2.各产煤县(市区)所属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汇总在3月底前上报。

3.从2012年4月起,请各市州安监局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汇总上报。

4.上报材料均要求上报调查表和文字说明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到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汇总后上报国家安监总局。

5.电子文档发送到xxfyd@163.com;电子表格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首页(右边中偏上)网上政务“财务公开”板块的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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