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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维持长江、淮河防汛Ⅱ级响应 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部署进一步做好 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

发布时间:2020-07-24 08:24 来源:应急管理部 点击次数:

 


国家防总维持长江、淮河防汛Ⅱ级响应

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部署进一步做好

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

经会商研判,721日,国家防总决定维持长江、淮河防汛Ⅱ级响应,要求各工作组加强一线检查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堤库巡查防守、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主持召开防汛救灾会商调度会,与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会商研判雨情水情灾情,视频连线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安排部署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郑国光、徐平等部领导参加。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感,增强执行力,把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以守护人民平安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洪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加强会商研判,细化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抢险救援和转移群众生活物资配备,加强庄台堤坝安全巡查守护,开展转移群众安置点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检查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确保绝对安全,妥善安排好转移群众生活。

21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将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做好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的同时,同步研究和部署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救助工作,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协调解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各级减灾委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灾害风险防范,落实落细受灾群众转移避险和安置各项措施,强化集中安置点管理,全面筛查安置点安全隐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救灾款物保障,提前做好各类救灾物资准备,科学调配、公平公开发放。及时足额安排下拨中央和地方各级拨付的用于受灾群众救助的救灾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或挪用;精心谋划、科学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及时制定相关灾害救助政策和标准,针对贫困地区、受灾困难群众和重灾户等给予帮扶支持,切实防范因灾致贫返贫。

21日,国家防总安徽工作组赶赴淮河流域临淮岗水利枢纽、姜唐湖行洪区、霍邱物资仓库,检查防洪工程运行、行洪区启用以及防汛物资储备调用情况。增援安徽的1500名消防指战员,迅速投入一线开展抢险救援,参加助民解困、巡查排险、堤坝加固、运水运物等各类抗洪抢险救援320起,营救疏散被困群众2976人。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储局为安徽调拨第三批中央防汛救灾物资,有编织袋300万条、拖车式抽水泵站10台、救生衣30000件等。

作者: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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